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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章 让我感谢你,赠我空欢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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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一次让你心疼

寂寞的时候,所有的人都一样

《春光乍泄》里有一句台词:“原来寂寞的时候,所有的人都一样。”

寂寞是非常熟悉的感受,如影随形,从来没有离开过。一个人说,没有爱的时候,我觉得寂寞;恋爱的时候,我觉得更寂寞。

恋爱会让你感觉更寂寞。原因是,除了恋爱,找不到排遣寂寞的法子。说话,争吵,和好,冷战,分手。周而复始,这就是恋爱。它跟吃饭睡觉一样,成为被规范的程序,什么时候做什么,到达什么阶段,最初的着迷消失,厌倦而无能为力。

也许只是因为寂寞而去爱一个人,同样的,寂寞让你爱第二个人、第三个人,直到停止爱。当你不再爱的时候,意味着不再觉得寂寞。那时候,你已经老了。人老心老,没有了爱,余生明灭,所有旖旎想念伴为青灯,撩情也逐渐暗淡。

天下大同。寂寞的时候,所有的人都一样。不要以为只有你一个。不要幻想着有一个人来消解它,除了自己,没有谁。不再寂寞的方法是,成全自己。

学生时代,常常做的事是晚上一个人跑步。通宵看碟——爱情片、文艺片,思考恋爱究竟是什么。有一晚下大雨,忘了带伞,周边没有可避雨的地方。一对情侣闯入视线,男孩子紧紧搂着女孩子,用身体替她挡雨。失眠去看心理医生,他问我,睡觉是不是想要抱一个东西才睡得着。书里说,蜷缩身体拥抱自己入睡的人,缺乏归属感。两者相通,寂寞的人,是因为没有归属感。

如果爱不能使我们获得归属感,和一个人、两个人、三个人……无数人恋爱,其实没有分别。结局注定是分手,回到单身状态。然后再想找一个,找到或者找不到,到最后变成一件驱使自己去完成的使命,而非自发的意愿。

真正的爱,并非一朝一夕,亦非只是满足一个人的需求。如果一个人的时候,尚得不到归属感,就不能奢求爱给予。

我一直喜欢的那句话是:我爱你,与你无关。然而一旦陷入爱中,就不可能与别人无关。什么时候爱情最美,当你爱着一个人,而不需要对方回应的时候。它是青春时期的一段过渡,你可以幻想他爱你,但你一定不能奢求它成真。

爱的属性是寂寞。一旦坠入爱河,不可能不觉得寂寞。

《春光乍泄》的主题是:爱情永远是一个人寂寞的感受。爱中被迫的分离,其实是潜意识里发出的主动信息。我要离开你,或者,我们根本不可能在一起,却要勉强维持表面的和平。没有结局,就是最好的结局。现实中,人往往用各种理由说服自己,不过是因为想要这么做。相爱的结果是分手,复合的结果是貌合神离。一些看似伤情的借口,讨巧隐晦,都是自欺欺人的。

把爱的姿态放低,单纯去爱。因为一个人而爱,因为爱而简单快乐。

有一句话叫作:不是因为寂寞才想你,只是因为想你才寂寞。多么美。这让我觉得,寂寞不只是让人痛的。从前觉得,寂寞深冷,空虚煎熬,漫漫长夜无处收场,年华蹉跎,只好一个人自受。世间情爱难求,哪怕只是寂寞地想一个人,何尝不是简单的快乐。当我们品尝寂寞的滋味,懂得相思之苦、成全之难时,其实是懂得了爱的感受。

爱,不是因为寂寞。寂寞,是因为爱。

平安夜,去酒吧听歌。一个男孩子坐在身边,午夜十二点,拿出苹果,一口一口吃下去。他递给我一个苹果,说,如果没有人陪,就让这个苹果陪你,不要觉得寂寞是羞耻。

我从未觉得寂寞是羞耻,它是一个人的,不需要分享,不值得同情。就像午夜十二点拿出苹果独自品尝。寂寞,也是需要品尝的,然后吞咽下去,纵使无色、无味……亦无爱。

你深知夜夜孤寂难熬,选择时刻决绝,粉饰太平,看似一切都好。可偏偏就是忘了在快要忘记这个世界的时候,有一个人住进你的心里。无人相伴,缺爱成了一种病,纵使寂寞,也要寂寞得彻底,寂寞得心甘情愿。

最后一次让你心疼

下班了好容易折腾到家,牛奶箱子几乎是丢在地上,长舒一口气。父母又去新房,我突然不想面对空房子,把包里的书稿掏出来扔在柜子上,转身去超市。一路用手机听着歌,走灯火阑珊的地方。大广告牌后面突然传来哭声,我还疑心是耳机的杂音,一转弯,就见一对男女相视对峙着。非礼勿视,我心无旁骛地走。女孩转身要走,动作很快,差点儿撞到我,男人啪就拽住她的马尾辫,咔地一下扯回来——就是那样的一瞬间,女孩惨叫出来,几乎是被半拖着跪在地上,下不去也起不来,而男人甚至没有松开手。我大大地惊怕了,快步走了过去。我也留过这么长的头发,直的,黑的,没经过一点儿修饰的长发。我不知道这个身手敏捷的男人,是不是也曾将手指拂过女孩的长发,柔声说情话给她听。他已经这样丧失了理智,她哪儿来的勇气和自信转身离开?她想到他会这么对自己吗?她现在是更疼,还是更难过。心死,心没有死。或者,凌迟一般的后爱情时代,才刚刚开场。就这么胡思乱想着,一路走过去。买薯片的时候,一对男女在身后。男人趴在购物车把手上,很悠闲,女孩面对他站着。我没有留意他们,绕过去,专心辨别那琳琅满目的价签和口味。他二人也不避嫌,就幽幽在我身后聊天。男人说:“生活总是很现实的。”

女孩:“可是……我什么都能忍受。先前你那么说……都已经那样了……我都接受了,我都不觉得有什么……我从来没麻烦你,是吧……你看……可是……”

男人还是很镇定:“是,我是很感激你。”

女孩愣了一下:“不是这么回事儿……不该是感激。我是说……你现在不能……这么长时间了,你不能说没就没有了……我的想法,你是明白的。”

女孩说着说着,就哭了。男人又接着说:“所以我说生活是很现实的,事儿不会像你想的那样去继续。我很感激你……”

女孩哽咽着:“不是这样的……不是这样的……”

我胡乱拿了一罐薯片就跑开了,可身后还是传来那男人的话:“很多事儿不像你想的那样,谁都没办法,你就得承受……”

在超市里一圈一圈地绕,不想回去。天气那么冷,没人帮我提东西,没人给我买烤地瓜,没人心疼我这么晚还加班,没人问候我这一天过得好不好。一圈一圈。没有人在意我。回家也是我一个人。一圈一圈。很多老太太在抢购鸡蛋——我不需要鸡蛋。很多小夫妻在抢购打折的面包——我也不需要面包。一对对男女推着购物车穿梭在我身边——他们是否真的相爱,会爱多久,会怎么分手,会不会分得很难看,像他和她,或他和她?会不会明明不该在一起,却互相折磨,直到对彼此一点儿心疼都没有,只剩下恨意?

就是这样的一句话,我突然明白,就是这样的一句话——我想问问那个狠狠扯住女孩辫子的男人,她最后一次让你心疼,是什么时候?我想问问这个随口说出冠冕堂皇的话语的男人,你面前的这个女孩,因为你的遗弃,哭得像个泪人一样,你果真一点儿都不心疼吗?

我想起闺密赵小姐有一次说起跟男朋友闹别扭的深夜,她一个人在操场上绕,走在那么醒目的球场灯光下,无非是为了让他想找她的时候,马上就能找到她。可他没有来,电话也没一个,短信也没一条。她坐在灯下,渐渐冷了,困了,才不得不回家。房间里,他面对着电脑或一本书,安详地坐着。看见她,什么也不问。赵小姐跟我说:“他一点儿也不担心,即使有时候他会象征性地问一句,但是……我知道,他一点儿也不觉得心疼。”

爱情只有有无之分,没有深浅之别。在生病的日子里,因为炎症而高烧不退的夜晚,妈守在我床头,我疼痛又虚弱得说不出话来。去小诊所打针,一步步挪过去,400米的路途要走上20分钟。手术时的恐惧,不停地跟大夫聊天来掩饰的窘迫。手术后自己走出来,对众人比个“V”字手势。术后几天走路时撕扯的疼痛,换药时切口一次次被扒开的刹那,我紧紧捂住自己的嘴,不叫出声来……

所有这些,我多么努力地去做到,不让谁看出我的难过和无助,不让人心疼我。近乎偏执地守卫身体的隐疾,不告诉任何人感官的刺激有多强烈——无非是因为,我怕我想能心疼我的那个人,并不能做到那样的心疼。我怕这样的一个他,会让我忍不住腹诽。可我不忍心责怪他一分一毫,因为如果他因为我而负累,我一定会心疼。

某年某月某一天,永不永不说再见

有个女孩儿非常希望能看见男朋友的眼泪,那个坚强的男人从未在她面前流过泪。日子一年年过去,他们的幸福让女孩儿愈加好奇,他究竟什么时候才会哭一次呢?

“傻瓜,别试着想看见我的泪,真有那一天,肯定是有非常悲痛的事情发生。”他说。

女孩儿的好奇心得不到满足,她想知道男人的眼泪是什么样的,究竟是苦是咸?上天给了她一个机会,天使光顾了她的家。

“真的想看见他的眼泪吗?”天使问她。“能有办法吗?”

“可以,不过你会消失几天。”

“到哪儿去呢?”

“你会变成空气中的水,但你能时刻陪着他、看着他,你愿意吗?”

女孩儿点点头,瞬间就变成了空气中的水。一切都是新鲜的,去看看他在干什么。

女孩儿停在男人房前的窗户上,她看见男人正在辛勤地工作,计算数据,制作图表,忙得不亦乐乎。其间,他走到电话机前。她想起每天晚上10点他们都会通个电话,他打不通电话会怎么样呢?她瞪大眼睛看着。果然他拨了好多次都没人回应,他不免猜想着,难道她这么早就睡了?让她睡个好觉吧。

男人嘴角浮现出温柔的笑容。她却有点儿失望,为什么他不着急呢?

第二天,男人准时上班下班,忙碌了一天,回到家马上又给女孩儿打了个电话,仍然无人应答。男人开始不停地打电话,拨遍了所有朋友和亲戚的号码,但没人知道女孩儿去了哪里。男人似乎有点儿急了,在房间里走来走去。

女孩儿却因为男人在意自己而有些得意。

男人穿起外套,冲出家门,女孩儿紧随其后。

男人先来到女孩儿的家,大门紧闭,邻居说昨天晚上就没见到她。女孩儿的父母以为他们两人在一起,看着二老斑白的鬓角,他不忍心告诉老人,她失踪了。独自离开时,他眼里满是焦急,她不禁开始后悔了。

整个晚上,他没睡觉,找遍了他们约会过的所有地方,到处都有她的身影,可又找不到她。一夜的奔波让他憔悴了一大圈,连他一向整洁的下巴也长出了胡子。他累了,瘫倒在沙发上。她忍不住想摸摸他的胡楂儿,想给他盖条被子,可她只是空气中的水啊!她想对天使说:“我不想看见他的泪了,让我变回人吧!”可天使没有再光顾她的家。

第三天,男人依然要上班,但眼睛里没有了以前的光彩,走着路会突然转过身找什么。她以为他发现了自己,可她只是透明的水汽啊!她只能笑自己的天真。男人下班后不再直接回家,而是来到他们约会的老地方,那儿有棵老梧桐树。他坐在梧桐树下的座椅上,显得那么孤单。他好像在想些什么,在等些什么:“你会出现的,对吗?”

第四天,男人又来到这里,并带来了一块小玻璃石,里面还有一艘小帆船。

他不发一言,只呆呆地望着玻璃石。她想起他们说好,以后要一起出海旅行。

第五天,男人没来,她在他的床上找到了他。他在睡觉吗?看着他苍白无神的脸,她心痛得快要死去:“天使,你归来吧!”

第六天,男人把玻璃石扔进了大海,让他的心一起沉入大海。她一阵心酸:“天使,让我变回人吧!”

天使终于来到了她身边:“太晚了,你马上就要离开这世界,和他吻别吧!”

她的泪瞬间落了下来,一周的消失就让他憔悴成这样,要是自己真的不在了,他该怎么办?她吻了吻他的唇,发现他的唇上有一滴泪,那就是自己。原来男人的眼泪就是她!

她放声大叫道:“不,我不要离开……”

还好,这只是一个梦。

她在庆幸的同时告诉自己,再也不要看见男人的眼泪了,因为那意味着自己的消失……

爱到飞蛾扑火是种堕落

小说与电影都喜欢描述这样一个人:什么都有,唯独缺爱;开始都好,为爱堕落。

现实里为爱堕落的人太多,何必找一个伤情的角色来刺激。那些写爱的人、演爱的人,通过这条路径卫冕与取悦。当自己得到快乐,这快乐有几分虚实……没有人知道。

一个人为爱堕落,是因为除了爱,什么也没有。一个人将爱当作终结,才会堕落。

在路上的人,永远不知终点在何方。翻越一座高山,还是高山;穿越一片沙漠,还是沙漠。始终看不到希望,也就感觉不到征服的欲望。爱情也一样。对爱有征服心的人,会看得很重,势必要到达、要超越、要实现。这份重,与信仰不同,以满足欲望为重心。

如果只当寻常,就不会出现这种情绪。任何极致的、强烈的心绪都会使自己置身险恶境地,而不自知。有人问,如果得不到怎么办。得不到就得不到,做自己,给需要自己的人释放爱意。譬如,孩童、老人,一个受伤的有情人。

爱是心甘情愿。所谓的堕落,也是心甘情愿。

即使爱,也要爱得高贵克制。不矜持、不造作、不彻底、不窒息。没有人能把爱进行到极限,再爱你的人,也会对你存有保留。它意味着,一些心事不会与你分享,一些过往不会让你知道,一些生命中重要的人不会让你遇见。

爱而不得,往往因爱生恨,做出极端的举动。自杀、自残、伤害他人、消蚀生命。伤人三分伤己七分,毁坏别人,也意味着毁坏自己,彼此都不能承担。

如果没有救赎,只能堕落。

再相爱的人,彼此独立,无法相容,亦无处相融。你终于明白飞蛾扑火之心去爱的人,其实是幻觉。没有人能成为自己,没有人能代替自己,获得这超越一切的爱。所以,爱到用力会烧灼,腾空而上的火焰落得粉身碎骨。前提是,你为此甘愿孤注一掷。

“爱到飞蛾扑火,是种堕落。”

“爱到飞蛾扑火,是很伤痛。”

就像歌词里说的:人太忠于感觉,就难好好思考。可是为情奉献,让我觉得,自己是骄傲的、伟大的。

世上的感情,大多朝生暮死,即使进行到最后,也是表面的和美。没有一份感情是完美无缺的,真的没有。因为计较而失去,因为桎梏而窒息,因为痛而忘了当初安静的触感。如果没有爱来治愈,还有什么能让一颗受伤的心放入器皿,供以休养。

毁坏身体的代价是成为被对方攻击的缺口,买醉、滥交、轻贱,都是不自爱的表现。为爱堕落其实是为自己堕落,而不是为某个人。年少时,我们永远不会明白这个道理,以为还很年轻,以为可以为一个人舍弃一切。父母、孩子、玩伴、信念……甚至自己,这些通通都可以舍弃,紧紧抓住一个人不放,换来的是他无休止的逃避、厌弃与伤害。

每在身体上划一道伤口,就意味着与这个世界背离一分,走着走着,就走到了荒凉的尽头。半身入土才发觉,当初遭受的痛苦、绝望、抛弃、质疑,不过是偏执心在作祟,冒一生之风险,无所谓伤害,亦无所谓痊愈。

为情奉献没有错,全世界的人都在为情奉献,有些人不求回报地奉献,有些人平和地奉献,有些人奉献后转身即忘。可你要知道,情如火灼般热,不会烧一生一世。所以,没有人会为情奉献一生。却值得为一个爱你的人、一个正与你厮守的人,去牺牲,去冒险,去爱。

某天,遇见一个人,未爱之前先问一声:我愿意用一生为你冒险。你也愿意吗?

爱那么短,遗忘那么长

母亲谈起初恋,那个叫春喜的男人,微笑中带着遗憾。她说,从前只是一个人回忆,现在有人陪着一起回忆。

人到一定的阶段,就难以承受一个人的回忆。不是因为往事太重,时间太长,而是觉得这是一件非常清醒寂寞的事。如果超出控制,就证明自己老了。

说到爱情是用来回忆的,我非常认同。比如,年少的时候,母亲与你分享她的回忆;长大后,与亲密的异性分享回忆;成家后,与孩子分享回忆。不见得对方要懂得、能理解,与你静坐一刻,也是极好的。然而,我们未必就在对的时间找到对的人陪自己坐下来,所以回忆还是一个人的事。

“爱那么短,遗忘那么长。”

很长一段时间,执迷于这句话。这是否是一种业障,不得而知。佛要我们抛却迷障,如果那样的话,就不是俗家弟子。在我们未历尽红尘中事时,还是甘愿做一个俗人,尝一次俗情,不负生命光临这个世间。

始终觉得,如果没有经历爱,人生就是不完整的,即使它带来伤与痛。人因心存苦痛,才会活得彻底。那份心中的安然,也是由不安修炼而来的,没有人天生持有一颗安定的心。

春喜小时候出过家,后来还俗。还俗之后也不肯留发,一身布衣,一双草鞋。这是他给母亲的第一印象。她说起他的种种,眼神里有清澈、悲悯的笑意,好像回到遥远的过去。但我知道,她已经在走向衰老。

一个人沉溺回忆不可自拔,说明他的心趋向衰老。不要害怕,它见证成长、流年、迁徙、动荡,见证生命力的顽强茁壮,同样见证感情的深与厚。但我们的回忆,或者说你的回忆,它是个人事情的同时,也是一件客观的事。所以,不要把回忆当作还爱着他的因由,这证明你内心的软弱与不安。感情一旦现出软弱性,就容易受伤。

十几岁时不言不语,不想倾诉也不愿倾听。二十岁时,更多的是倾诉。三十岁,只想做一个倾听的人,包容来自不同个体的抱怨、奉承、赞美和诋毁。试着做一个倾听者,也许还未到达那个年纪,但有这个必要。

一颗星的陨落也有擦亮光明的轨迹,即使稍纵即逝。所以,回忆才显得那么动人。多数人因了这句:“爱那么短,遗忘那么长。”它源于一首诗。写诗的人叫聂鲁达,一生风流,也曾为一个女人痴迷心碎。

我不再爱她,这是确定的,但也许还爱着她。爱,那么短。遗忘,那么长。

烟花再美,不过瞬间。爱情便是美丽易逝的烟花。你并不确定爱过的人是否还爱着你,你只是无法再与他在一起。是命运不能让彼此承担,是流年不能让彼此拥有。一年一年,梦断惆怅,思念空流,再也回不到从前。相爱不过一刹那,却用整个余生忘记。

也许有过这样的经历,十几岁时爱上一个人,却不能与他走完一生。遇见一个并不算爱的人,勉强与他生活,磕磕绊绊、吵吵闹闹地过了半生。情去了,意淡了,不记得发生在何时、何地,不记得初见的场景、恋人的模样……偏偏记得,天明未明之时,蔷薇盛开的心动。那是心中,根深蒂固徘徊不去的执念。

我们有时爱上的,是心中固执不去的影子。明知终将分离,消失于茫茫人海,此生再也不见,却依旧记得某一刻,曾为一个人动情,舍不得遗忘。

“多少个如今的夜晚,我曾拥她入怀。我的灵魂因为失去了她而伤痛。这是她最后一次让我承受伤痛……而这些,是我最后一次为她写的诗。”

不负如来不负卿

今儿办公室一个大四的男孩来投稿,学计算机,热爱文学,小说写得很不赖。同事都三三两两聚过来翻稿子,算是从专业角度给点儿建议。小男孩后来坐到我旁边,说他最爱的是填词。同事都心照不宣地笑起来,原来从前都有过这样的阶段——初中时候,我负责班里的运动会稿件,连赞长跑运动员都用的是《青玉案》。我跟小男孩大概说了说我的建议,他很受用,似乎对我充满了信任,问了些问题,若有所思,又不断从厚厚的书稿中拣出一两页双手递给我,说他的写作思路。看得出来,他完全陶醉在写作这件事里。他跟我谈起他笔下人物的原型——女主人公是他女朋友。“我也没想到今天能有勇气来……今天本来是要一起出去玩儿的,昨天我一句话说错了,这孩子就又不理我了……”我也有点儿窘,不过是第一次见面,又是工作上的关系,他又何必说这些。“这孩子呀……”他又说了一句,但马上补充,“但我把她写得很好。”

我有点儿感动了,不知是为了他对自己笔墨的珍重,还是为他满脸对她的牵肠挂肚。于是问起他大四找工作的事,要不要考研等。他眼睛还是不离自己的稿件,不时又递过来一两页纸,很安然地说:“不考研了,岁数都这么大了。”我没忍住,笑了出来,问他多大。他抬起头,给了我一个极其青涩而阳光的笑:“马上23啦。”

一屋子同事都慨叹开了,老气横秋地报出自己的生辰。而我陶醉在男孩的那个笑里,迟迟出不来——这么稚气干净的笑,好久没见到了。聊了一会儿,他突然问我:“您说,填词有出路吗?”整个办公室鸦雀无声,我对面的男编辑先说话了:“作为爱好……是很好。”男孩点点头,没再继续这个话题。我想我们都有点儿怅然,为这个或许我们都曾问过的问题,现在看来居然如许荒谬。送他出门,他迷糊得找不到下楼的路,过一会儿又打电话过来,说忘了东西在我们办公室里。我一看,有个塑料袋放在主任的电脑机箱上。他说先放着吧,过几天他再过来拿。“谢谢老师。”他嘿嘿笑着,挂了电话。“老师”,我回味着这个称呼,百感交集。有点儿担心,这样一个温良又有些才气的孩子,粗枝大叶,满怀理想,在社会上将遭遇怎样的风云际会,最后泯然众人……当然,最好他运气好,能把那个无邪的大大笑容和坚持写作的习惯多保留一段时间。大学的院内选修课,有一门叫西方现代思潮。老师很年轻,其貌不扬。但他一讲起课来就与平日完全不同,神情和语气饱含深情,仿佛在沉吟一首长诗,光芒四射。我爱死他口中的文艺复兴,起高楼宴宾客的情景都在讲台黑板之间一一重现,那种纵横捭阖又不失浓墨重彩的厚重感,大抵“即从巴峡穿巫峡,便下襄阳向洛阳”也不过如此。他谈起拉斐尔的生平和画作的时候,既亲切如聊起邻人逸事,又深情似称颂自己的爱人……一次快下课了,他停下来,说学历史的人其实蛮尴尬,什么都要懂一点儿,但什么都不精专。“但我就是喜欢历史这一门,真是没办法。”他说。我记住了他的这句话。将爱好作为职业所收获的成就感,大抵是只为谋生而工作的人所不能比的。这样的职业选择,仿佛性格决定命运一样,有一种不容辩驳的必然性——在理想与现实之间,如若真能找到一个黄金节点,愚笨如我,即使再重活一千次,也很难再做他想。前几天,爸又问起我是不是报考公务员,我还是摇头——再说吧,我很懒。就这样吧。

关于我们的爱情

我们一生之中可以喜欢很多人,但只能爱几个。夏玮用了四年来爱南平,却用了一秒喜欢上了安生,而严健呢?我不知道以后会怎样。因为现在夏玮还没有结束完她的旅行,几天后夏玮回学校又会发生什么呢?我们还活着,所以,我们的爱情仍在继续。

2004年的元旦。我离开了这座城市。我是夏玮,大一。我第一次看到安生时还以为他就是南平。在回家的火车上,我遇到了安生。他看着我微笑,有南平一样的笑容,我突然想起一首歌的独白:你忘得了你的初恋情人吗?假如有一天你遇到和他长得一模一样的人,他就是他吗?还有可能吗?这是命运的安排还是另一次不怀好意的玩笑。——许多年以后我才知道上天真的给我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。安生很自然地跟我们聊天,然后又自然地要了我的手机号码。聊天中我得知我们是同一所学院的,只是不在一个校区而已。不过,我很快就要搬到他所在的校区了。他用短信告诉我,他喜欢我。可是那时我已经有了男朋友了,我告诉他,他出现得太晚了,他说没关系,他不会放弃的。其实他不知道我也喜欢他,因为他有南平一样的脸庞,并且我爱南平,我的初恋爱了四年。我的男朋友叫严健。同样有和南平相似的地方,他们都爱篮球,而我也是。

2004年的元旦,我送我爱的人离开了这座城市。我是严健,大一。当我送夏玮上车之后,我透过玻璃窗看到夏玮寂寞的表情,有些说不出的心痛。她是个很特别的女孩,有复杂的身世,我和她在一起的时候,我尽量不过问她的过去,我是不愿她想起难过的事情。我总是很小心的保护着她,她一难过我就手足无措,她一笑我就能开心好久,她有一种感染力可以影响很多人的情绪。我很爱我的夏玮,她是我第一个女朋友。我很珍惜我们的感情。我不止一次地对她说过我要娶她。可是我并没有料到2004年的元旦的分别注定了我们的结束,安生的出现动摇了夏玮原本就不太坚定的感情。许多年后我才知道,其实不论是我还是安生都只是夏玮思念南平的一个证明。我是院篮球队的,夏玮很喜欢篮球,但她从来不打,只说自己没有运动神经。其实她是心脏不好,我很努力地打球,因为,她每次看篮球比赛的时候都很快乐。我希望她一直快乐。

2004年的元旦,我离开了这座城市。我是安生。大一。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夏玮,她有着很寂寞的表情但不能掩饰她的美丽和可爱,我冲她微笑,因为我已经喜欢上她了。我很自然地和她聊天,很自然地要了她的手机号码,然后发短信告诉她,我喜欢她。她很惊讶,但我从她的眼里看到了另一种东西,我猜不出那是什么。她告诉我,我晚了,她已经有男朋友了。对于这一点我并不介意,我相信她会喜欢我的。我有这个能力。原来夏玮和我是同一个学校的,而且她们系就要搬到我们的校区了,我觉得这是今年最好的消息。7个小时后夏玮下车了,我开始想她。我知道了夏玮很喜欢篮球,而我最擅长的是足球,不过以后我会多练习篮球的。夏玮是我见过最特别的女孩,她让我一见钟情。

夏玮。回到那个不是家的家,刚洗完澡就接到严健的电话,他真的是很关心我的,我想他一定是不放心我。他总怕我跑掉把我看得紧紧的,我想自己就像一个被粘住翅膀的天使,不能自由地飞翔。接电话的时候我突然想起安生,那个和南平相貌一样的喜欢我的男孩,不知道他现在在干什么?我和严健说了几句就挂了,觉得他已经不能再代替南平了,安生的出现让我有想和严健分开的念头。毛毛一直陪着我,她是我惟一的姐妹。我们一起长大,我们之间一直很有默契,心照不宣。她知道我的感觉,知道我喜欢南平,但她不知道我一直喜欢了他四年。关于遇到安生的事我没有丝毫的隐瞒,我告诉她我喜欢上了安生,她明白那只是喜欢,不是爱,我只爱南平一个人。寒假就在我和安生的短信以及严健的叮嘱中度过了。开学了,我搬到了安生的校区,开始了我和安生、严健的感情拉锯。我一直回避严健,他也觉察到了,知道了安生的存在,他说他不介意分手,只是怕分手了之后没有人能像他那样照顾我,他说安生根本配不上我。我们分手后,我就和安生在一起了,可是,渐渐的,我发现安生和南平相差得越来越远,他的脸上总有很阳光般的笑容,可南平却有一半阴郁的性格。慢慢的我和安生越走越远了。最后,我请了假外出旅行,好让自己明白自己的心情。我到底爱谁?南平?安生?还是严健?

严健。夏玮和我分手使我感到从来没有过的难过,我不相信我们就这样结束了。我会继续等待,等我的夏玮回来嫁给我。

安生。我不相信夏玮这么快就能和我在一起。有人告诉我说她不是个好女孩,我慢慢的开始和她疏远了,但我永远记得我初见她时,她单纯、寂寞的脸庞。夏玮走了,她说要去旅行,想看清自己,我明白她其实是在逃避我们分手这个话题,我想她是应该继续飞翔,她曾经是我的天使。

我们一生之中可以喜欢很多人,但只能爱几个。夏玮用了四年来爱南平,却用了一秒喜欢上了安生,而严健呢?我不知道以后会怎样。因为现在夏玮还没有结束完她的旅行,几天后夏玮回学校又会发生什么呢?我们还活着,所以,我们的爱情仍在继续。

不如就这样,我们都不要变

忙得像被雷劈了的一天,活下去的唯一念想就是晚上你会来,裹挟着泥土的腥气和春天的青草味,把去山上挖的山野菜很吝啬地分给我几根。然后赖在我办公室的沙发上,闭着眼睛挥舞颀长的手臂,描述一整天的奇遇,再胡乱说话,在房间里不断走动,第一万次打开我的柜子,看看还有没有什么书可以搜刮。你应该喝了一点儿酒,或者不止一点儿,但你喝酒从不脸红,只是困倦,同时又亢奋。你会一屁股坐在我的椅子上就不起来,然后随便点起鼠标,最后还是被我拽起来,又回到沙发上,从一堆文件的缝隙里望向我,跟我聊天斗嘴,也不管我是不是在忙。你像个香喷喷的蛋糕吸引着我。索性关了电脑坐到你身边,捏捏你有点儿发福的脸,拍拍你日益隆起的肚子,“走吧,出去请我吃个冰激凌。”

然后我们手牵手走出去,你还唠叨着今天上山鞋子踩到泥里了,继而从不忘了揶揄自己怕蛇,爬山很慢,挖的菜也比别人都少,那家农户养的狗真的很像山羊……诸如此类。你记得的冰激凌店再度出现偏差,我们走了一段路,去找那个莫须有的店,沿途你一再告诉我:“要淡定,要相信我,你看我从来都……”我就知道大事不妙。我买给你的黑色外套在一天的山风洗劫后被折腾得无比憔悴,此刻它跟你一起在夜风里猎猎地抖。我笑,你制止我笑,突然加快了脚步,我踮着穿了高跟鞋的双脚,一路小跑着,跟定你。冰激凌店果然不在你以为的地方,我甚至懒得指责你:“算了,去超市买个雪糕给我也行。”“哪儿有?”你一点儿不淡定,像迷失在了一个陌生的地方,开始原地打转。我方向感极强地拉着你转身,进了最近的一家超市。挑一个雪糕,一块五。“给钱吧。”“咋不挑一块的呢!”“闭嘴。”你笑,掏钱。我走出超市,一只手拿着雪糕吃起来,凉凉的感觉舒服极了。这还是今年入夏我吃的第一根雪糕。你赶过来拉住我另一只手:“三儿,有那种盒装的,要不?”“不要啦,贵。”我们心满意足地继续向前。“我今天忙得跟被雷劈了一样。”我说。“嗯,你天天加班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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