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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章 从此我爱的人都像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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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世界已剧终,可我依然爱你

世界上最动人的情话

今儿中午笨哈哈地写便笺,拍了几张照,为了参加一个挺清新的豆瓣活动:“你听过的最动人的情话是什么?”

的确,郭大先生没说过什么情话给我。写在便笺上的几句,也都是写在短信或者聊天记录里,没有面对面的。倘若有,敏感如我,哪怕只有一个字,也不会忘记。当然,我记得面对面的,让我觉得温暖的细节。去年我去北京出差一个月回来,我们俩一起吃饭,走出饭店的时候,夜色已经很浓。一起等车,一点点秋凉,我拢一拢风衣的前襟,手很自然地低滑进他的掌心。上了车,一起坐在后座上,他伸出手来。我不明就里:“哈?”

他握住我的手,很轻柔的一声:“手。”

一瞬间,我觉得这个城市亲切极了。另一次,我加班之后走回家,跟他发短信,他叫我走路别听MP3,不安全。过了一阵子,我到家了,手机放在一边,去洗澡,回来看见他的两条短信。第一条:到家了吗?

大概五分钟后,没有得到回复。又一条:呸。我笑死了。他去西安,我去送站。行前种种不顺,我不敢提。他牵了我的手走进软卧候车室,而之前我因为不知道他买的是软卧票,在人满为患的大候车室里遍寻他不着,好容易才挤出来,站台票叼在嘴里,包抱在胸前,极其狼狈。我们还没有坐下,他就说:“三儿,我把票丢啦……”

我长长舒了一口气:“我知道。”

开始检票了,我天然呆地东张西望,他突然在我脸颊上轻轻地亲了一下:“我走啦。”

我待在原地不能动,连句再见也说不出来,必要的叮咛也没有,只听见自己的心怦怦怦怦……他又从排队进站的人群里折回来,说:“哥哥到西安给你买馍吃……”

去年郭大生日,我跟他在饭店门口闹了别扭,一个人走回家。他也被弄得心情不好,回家了,一路给我打了许多电话。我执拗起来,手机设成静音,到家就直接扔在包里,其实知道他打来了,只是不想接,心想过一会儿他也就睡觉去了,明天就没事儿了。第二天一早起床,才发现数不清的未接来电,上午也还在打来。我不知如何是好。一直到中午才鼓起勇气发了条短信过去:生日快乐呀。他回:快乐个屁!你咋不接电话!

我心想完了完了他一定是生气了,当然他也该生气……他说:我这年纪也经不起啥意外了……你再这么折磨我,我就砍死你!

这之后,他再也没提起这件事,直到有一次我问起,才知道他后来又从家里出来了,到我家附近找我到很晚,最后只好去网吧上网,看我是不是在线,能报一声平安。耽搁到快天亮才回家。第二天见我还是没消息,还以为我被抢了……

当然,两个人在一起,让对方失望的次数,觉得justsoso(一般般)的次数,通常绝高于这些动人细节出现的频率……然而,记得哪一半,忘记哪一半,全在于个人的选择。现在我这样想,最动人的情话,除了那句“嫁给我吧”之外,是没有声音的。

感谢你曾带给我的美好

从今往后,恐怕不会偷偷地喜欢着一个人那么久了。

她的名字好听得像是诗句中的唯美字眼,我就是喜欢这样夸张我喜欢她的情绪,因为我喜欢关于她的一切。

2004年,我上初一,她从深圳回来,跟我同一个班。我们那里是梅州的一个普通农村,对于她时髦、干净的装扮,班里的男生使尽所有手段,想引起她的注意。而我,在一旁默默地没什么动作,却始终不服,不服这些男生的低俗。看到那么多男生写情书给她,我心里不知道怎么办,怕有一天她跟哪个男生拍拖了。那时的我为人中庸不做作,所以很多人对我很好,她也是对我很好,这跟她对其他男生不同。每次感受到这种不同,我的心里就会泛起痴情的涟漪,微微地荡漾个好几天。我想,这就是老师说的情窦初开吧。

我跟她的英语在班上都是一二名的,老师就把我们调到同一桌,这着实让那群男生眼红,而我也饱受他们的调侃捉弄。我们每一次对话的内容都是我晚上回想的素材,白天倾尽努力博得她的注意,博得她的笑颜,这些都是我在学校最美好的事。我知道,她不知道我的这些心情,包括我喜欢她的这个事实。

每天早上,我会故意很晚来学校,这样我会在她眼前走过,这样我就能受到全班的注意,最重要的是她的注意。她那时对我说,我这样看起来很酷,这句话我记到现在。我那时带几本要用的课本来学校,晚上也不带书回家,但就是这样,我的成绩也还是在班里名列前茅。因此,我又引起她的注意,得到她的称赞与佩服。总之,跟她一起的初一,我卖着各种萌,既傻又天真。

上了初二,我们不在一个班,我还是默默关注她,偷偷让自己被她注意到,甚至创造天衣无缝的偶遇,我乐此不疲。这时,她的成绩越来越差,我的成绩越来越好。我身边很多女生喜欢跟我说话,就像我喜欢跟她说话一样。我好多次都萌生出跟喜欢我的女生在一起的想法,但是每当她的身影出现在校园或教室窗外时,我又让自己喜欢她这个事实更加坚定了。

我一直想,她这么美,绝对可以当明星了,就像王心凌那般娇小可爱。那时的我看起了中国古典书籍,深受那种诗意生活的影响,我喜欢把我喜欢的东西诗意化。所以,她在我心中被诗意成一个仙女,在我的世界美丽自由地飞翔。我甚至写了很多诗去抒发那种未能说出的情感,我用各种拙劣的手法改编别人的诗。我写了好几个笔记本,现在成了我最亲切美好的回忆。2007年,我考上县重点高中,而她在另一所普通高中。我与她的轨迹渐行渐远,我真的很可惜这种发展。我与她的邂逅只能局限在短暂的车程中,我甚至说不上话,打不了招呼。高中的时候,我怀疑她可能都忘了我了。高中的时间,全被繁重的学习占用了,我是这个时代洪流中的一员,渺小得像是漂流在洪水里那一团蚂蚁中的一员。我很平凡地过着高中生活,枯燥无聊得像夏天的知了。

2010年,也就这样了,我考到广州普通的二本学校——仲恺农业工程学院,估计没什么人听过。我之所以报考完全是冲着“工程”两个字来的,再者我这分数已尴尬到无法选择更好的学校。

我喜欢的那个她复读了,这也是我后来打听到的。

大学的第二学期,我逃课回梅州五华,一是因为复读的好友考试了,考完可以一起疯狂,而那时刚好又好像是什么节日来着。

我回去的时候,他们一考完就一起K歌、抽烟、喝酒、吃鱼生,到处疯狂,十足的街头混混儿。就在那天晚上,我做出了疯狂的举动,那时我还在日记上写道:“我将要做出这件事,我不会后悔,我不想人生有个遗憾,我不想人生平平淡淡。”事实是那天晚上,我借着QQ跟她表白了,我直接一句“我喜欢你”就发送了过去。她回了QQ,表示不相信,而我说了一堆让她相信。那时我就想,我只是说出来,其实不抱希望能与她在一起,因为这看起来像是奇迹,而我不怎么相信奇迹。天亮后,我跟几个好友在一家面馆吃早餐,接着发生了一个奇迹,从那儿开始,我就相信世上有一种无法解释的东西,我们取名奇迹或缘分。我放下那几个朋友和刚上的汤面追了出去。我叫了一下她,她回过头,惊讶得像是受了刺激。她一手捂着嘴,表示无法相信。

“我去收拾一下行李,你等我一下。”

后来,我与她聊了一天。从冰室到超市,再到面包店,话说个不停,笑声不断。刚好是她生日,她送了我一只杯子,我请她吃了蛋糕,我度过了人生最美好的一天。

回到学校,我们整天通话,我开始寻找各种便宜的打电话方式。我们聊到深夜两三点,她说以前,说关于我们的初中生活,读她的日记给我听。那时我们虽然不是情侣,但我确实像恋爱中那样甜蜜。在这之前,我跟她说过我喜欢她,我不要求她喜欢我,而她也表示要跟我当普通朋友。因为她确实被我感动了,她说她无法相信我喜欢她那么久,而且发生在一个男生身上。因为我是真心的,因为我是痴情的,所以她决定让我追她一段时间。

2011年,我在车站接她并送她去学校——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,我们很艰难地才找到她的学校。我帮她办完手续,铺好床铺,买好生活用品。在吃饭的时候,她委屈地哭了,她不敢相信学校的环境,偏远简陋,她不相信奋斗的结果是如此的不堪入目。而我看着她,心莫名地被刺痛。我想抱着她,我想帮她擦泪,但我最终只是说了没用的安慰话语,因为她还不是我的女朋友,我还不可以这样做。晚上,她憔悴地站在车站送我回去,满眼的不舍、不习惯,并说我回去要发个信息给她报平安。那时,我真感觉到了男子汉该有的气概,我从来没有那么“Man(男人)”过。我对我这一天做的事很骄傲,这也是我最想做的。

回到学校,我们还是像往常那样用QQ和电话联系,说着身边一堆不痛不痒的话,但我们就是很开心。有一次,她受委屈了,气得不想说话,后来跟我一聊起来,她又没事了。她说她不知道为什么,一跟我聊天心情就会莫名地好起来。这对我简直是天大的鼓励啊,上帝知道我听到那句话多么开心啊。

但是,美好的事情不会一直很美好地向前发展,好像是固执地想要证明“美好的东西是短暂的”这条真理。从几次聊天中,她向我透露说她有喜欢的人,但那个人不是我。她说我听了不许不开心,当时我用慷慨的心态表示接受这一切,还解释说:“你又不是我的女朋友,你当然可以喜欢别人啦,一早我就说我喜欢你,我不要求你也要喜欢我啊。”事实上,我心里开始很矛盾,我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,我觉得我会无法忍受的。但我接受了,因为她拥有这样的魔力。

后来我们的谈话,她说她不够好,不适合我,而我是个优秀的男生,也不适合她。我说这不重要啊,我们都是一样的人啊,我们不是很聊得来吗?你不要感到有压力。那时,我一直在欺骗自己,一直想说服她别那么早放弃我。

在那段时间,我不断升华自己,努力让自己变得更优秀,而此时她嫌我太好了,有时候我真的无法接受这样的解释。

2011年的冬天,我承诺要陪她过圣诞节的,我还提前买了礼物。

她的QQ心情在那段时间更新得很频繁,全都是关于她喜欢的那个他。我无法视而不见,我也感到自己无法承受自尊的重压,萌生了放弃的念头,虽然一想到没有她就会难过。

我一直很讨厌冬天,尤其是那个冬天,家里发生的事就是冰雹打到我的心里,那个刺痛冰凉啊。我完全无法开心起来,而她在那段时间也没联系我,我更是没有心情联系她。

离圣诞节还有一个星期,她的个性签名更新了:“我喜欢你,一想到就让我开心到无法入眠。”当然,我知道那个“你”不是我,我实在难过啊。她怎么可以像我那样喜欢着一个人,而那个人不是我呢?那晚,我喝了两瓶啤酒,喝到全身发冷,坐在电脑前听着悲伤的歌。10点,她发来一条信息:“好久没跟你联系了,最近天气转凉,你要注意身体啊。”要是以前的话,我看到这条信息该是多么高兴啊。可是我开心不起来,我一直想着我们之间的不可能,像冬天的啤酒,我心灰意冷。我忍着发冷的身体,斟酌着在手机上打字,像以前那样要足够引起她的注意。我不断删了又写,因为这就是我最后留给她的文字了。我写道:“我要离开你了,是永远离开的那种。在最后,我希望我的离开是骄傲的。感谢有过你的岁月。”信息简单到足以让她一辈子记下来了,我这样想。在按下“发送”的一刹那,我的身体颤抖了一下,心刺痛了一下,随后化作无声的冷笑。我不知道我在嘲笑着什么,我只知道我做什么表情都不对,我做什么事情都不会安定。

几分钟后,她回了信息,内容是:“我想说你是骄傲的,你在我心中一直是骄傲的,与你在一起的日子真的很开心,也谢谢你陪我走过这段岁月。以后你要幸福开心地生活,就算我们无法在一起。”我只是草草地看完,不敢看第二遍。我怕自己会留恋,我怕自己太卑微,我怕自己不够骄傲。

第二天,我在删掉她QQ的时候,看到她的个性签名是“世界上最痛苦的事不是你喜欢的人不喜欢你,而是喜欢你很久的人不再喜欢你了,从此不在身后保护着你”。在没有她的日子,我只是失意地生活着而已,除此之外好像也没什么不同,日子没有像我之前想的那样难过。

2013年2月27日,她早已不在我的世界,我用文字把过去的她深深地纪念着。

美丽的她就像我生命旅途中的一道美丽风景,我在里面流连忘返,最终我还是无法拥有。

我想,我们生命中都会有那么一个人,像你人生中的美丽风景,你只是留恋地感受一番,始终是无法拥有的。现在,我知道,我应该感激她,她给予我美丽的过去、亲切的回忆。每个人都无法保证许以别人一生的美好,我们应该感谢那段时间赐予我们美好的那个人,并时刻怀念。

全世界已剧终,可我依然爱你

2007年的夏天,我将一头酒红色的长发重新染回黑色,戴上黑框眼镜,刘海儿垂下来挡住眼睛,暗藏一个拒绝的姿势。

我的耳朵上有16个耳洞,镶嵌着16枚小小的耳钉。我的左手手腕上戴一串佛珠,时刻念叨着阿弥陀佛。我的脚踝处有一个刺青,黑色的字体,是你的姓氏。

周,这些印记,我一个人一路走,小心看管,不敢弄丢。

我似乎从来没有好好地叫过你的名字,周暮晨,从初识起,这三个字就是我内心惶恐的缘由。你知道那个故事吗?据说马可·波罗与忽必烈谈及世界各国时,忽必烈问他,为什么你从来不说你的家乡威尼斯呢?马可·波罗微笑着说,我怕我说出来之后,它就不是我的威尼斯了。

我亦是这么羞涩,这么的欲语还休。

我怕我一旦说出来,你就不再是我一个人的秘密了。我怕它到了众人的眼里,就丧失了原本的色彩和意义。

我怕无数人的好奇会打扰它、破坏它。

所以,我要把我们的故事写下来,把它封印在抽屉的角落里,让它一辈子尘封下去。这样,即使生命结束、肉身消亡,这爱情,也还是我一个人的事。

2003年的时候我16岁,进高一,那时候我还不认识你,一切眼泪和伤痕都还在候场,我还不知道痛彻心肺是什么样的感觉。

期中考试的时候,我偏偏那么倒霉,被分在高二的教室,更倒霉的是,我坐的是你的座位。你的课桌上嚣张地贴着你和你女朋友的大头贴。她明眸皓齿地笑,你的脸上浅浅的笑容,带着深深的乖戾和邪气,眉眼间都是落拓和叛逆。

我盯着你的照片看,不知道为什么,脸突然就红了。

你真好看,真的,真的很好看。我都不知道要怎么形容你,平日里那些形容词似乎都不足以说尽你的美,我只是很突然地想起一句话:一见杨过误终身。关于你的事,我也听说了一些,学校里令人闻风丧胆的不良少年,所有的老师提起你都头疼。偏偏你有个有权有势的父亲,所以即使一星期你到学校上不到三天的课,也对你无可奈何。

我匆忙把试卷写完,起身要去交卷的时候觉得有点儿不对劲,低头一看,我的裤子上不知道怎么回事,黏着一大坨口香糖。我吓了一跳,下意识地用手扯。这下更惨了,弄得裤子上到处都是,眼看这条裤子就给毁了,我气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。

我随手打开你的抽屉,想找点儿什么东西来用,却看到你留下的字条,上面写着一句话:口香糖的味道好吗?旁边还画着一张很欠扁的笑脸,我这才知道你是故意整坐在你位置上的人。我只能叹口气,带着裤子上的“礼物”交了卷。

对了,我还报复性地把你和你女朋友的大头贴撕了下来装进了钱包。周暮晨,别怪我手痒,我知道你女朋友已经出国去了,你每天只能对着照片想念她,可是谁让你弄脏了我最喜欢的一条裤子呢。

夫子都说,以德报怨,何以报德。所以,你不仁,我不义。

我没想到,你居然真的为了一张照片找到了我们班。你站在门口大声叫我的时候,全班同学的目光就像几十只灯泡射在我的脸上。我看到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好奇,谁都不明白,一向循规蹈矩的我,怎么会跟你这样的人扯上关系。

慢吞吞地走向你的时候,我紧张得手心都出汗了,时隔多年,我都记得当时那种既忐忑又怀着些许期待的矛盾心情。

你盯着我看了好久,我亦用无辜的眼神应对你的探视,我们谁也不说话。10月的风已经有凉意了,我的头发被吹得乱七八糟。你忽然笑了,问我:“你就是林卓怡?”我点点头。你又接着问:“那口香糖是你享受了?”我还是点头。你的笑意更深了:“弄干净没?”我摇头:“怎么都弄不掉,你是来赔我钱的吗?”我怎么都没想到,这句平常的话会让你笑那么久。我看着你的眼角、眉梢都洋溢着欢喜,好像我说了一个全世界最好笑的笑话。你伸出手来弹我的额头:“林卓怡,我从来不知道‘赔’是什么意思,另外,其实你可以把裤子放进冰箱冷冻几个小时,等口香糖结冰了,很轻松就能弄下来了。”

我傻乎乎地哦了一声,你又深深地看了我一眼,什么话都没说就走了。我正要松一口气时,你又转身说:“那照片……你拿着做个纪念吧。”

说真的,我那时真看你不顺眼啊,你以为你是明星吗,还做个纪念!

自己也说不清楚,为什么那天看到你打架的时候,会停下来看。我一向对那样的场面采取避而远之的态度,我更说不清楚为什么当你被人从身后偷袭时,我会毫不犹豫地冲上前去替你挡那一只啤酒瓶。当那群人做鸟兽散时,你抱着我,仿佛我即将撒手人寰般声嘶力竭地喊:“林卓怡,你别吓我!”

我使劲推你,却好像在推一堆棉花,用不上一点儿力气。我想让你别大呼小叫这么失态,可是话还没说出口,就感觉到一股暖流从额头上流下来。你用手捂住我的伤口,我感到你整个人都在颤抖,你在我耳边说:“你不会有事的,我保证!”

你带着那几个人来向我道歉时,我的头还包扎得像个木乃伊。我迷糊地看着满身淤青的他们一个个低声下气地向我道歉,你的目光里透着清晰的凛冽和锐利。他们走了之后,我问你:“他们挨打了吗?”你点一根烟来抽,白色的万宝路。你背对着我,我看不到你的表情,但你的声音里有着非同一般的淡漠,你说:“打他们算是轻的,我更想杀了他们。”

你回过身来的样子像个顽皮的孩子,你说:“来,小美人,你受委屈了,我牺牲点儿,让你占点儿便宜吧。”边说你就边把我往怀里拖。那时的你比我高多少呢,反正我的耳朵可以刚好靠在你的胸口,听见你的心跳。我感觉到自己的脸已经火烧火燎了,你的下巴抵在我的头上,我闻到你身上有淡淡的馨香。你若有所思地说:“那天你为什么——”话还没说完,我就抢着回答了:“我不知道啊。”

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会替你去挡,但是假如时光倒流,我想即使那是一颗子弹,我依然会奋不顾身地冲过去,那种强大而笃定的力量,我说不清楚是什么。很久很久以后我才知道,那种力量的名字,叫作爱情。

可是当时的你简单地将它称为冲动,你抱着我说:“以后不要这么冲动了。”

我傻傻地应着,却不懂得为自己辩解。暮晨,你怎么会知道那一刻我有多大的勇气,后来又如何撒谎瞒骗家人伤口的来历,如何向看到我们在走廊上拥抱的老师解释我们的关系。

在老师办公室里,班主任用一种“哀其不幸,怒其不争”的眼神看着我。我倔强地看着她,我说我们真的只是朋友。她说:“如果真是这样的话,为什么要抱在一起呢?”办公室里每一个人都盯着我看,我不知所措地愣怔着,不晓得应如何开口。

过了好久,我迈着沉重的步子走出了办公室,你在教室门口等着我。见到你时,我努力地挤出一个笑容来。你拉着我的手二话不说就走,我什么也不问,一路上安静地跟着你,你把我带去一家酒吧。下午的时候,酒吧里没什么人。服务生放着一首老歌,王菲的《梦醒了》,她空灵的声音百转千回地唱着:

想跟着你一辈子,

至少这样的世界没有现实;

想赖着你一辈子,

做你感情里最后一个天使。如果梦醒时还在一起,

请容许我们相依为命……

你埋头喝“杰克·丹尼威士忌”,我喝着“蓝精灵”。你说这不是酒是苏打水,那为什么我会有一种流泪的冲动呢。你握着我的手叫亦晴,那个已经在大西洋彼岸的女孩子,那个有着动人微笑的女孩子,你问我为什么要背叛你。

我的头突然很痛,我想有些事也许真是我误会了。外面的阳光很灿烂,我去卖耳钉的地方穿耳洞,我穿了16个耳洞,连耳屏都没放过,看上去很像千疮百孔的心。第二天你来找我,看着我肿得像猪八戒似的耳朵好奇地问原因,你根本都不记得你喝醉了之后发生的事。

我笑笑,没说话。

有关我们的传闻在学校里成了茶余饭后的谈资,也有朋友来问我究竟与你是什么关系。我怔怔地看着他们,眼神比谁都无辜。我不是装的,暮晨,我也想知道我们究竟是什么关系,我们离暧昧那么近,可是离爱情那么远。

你一直都叫我小美人,或者林卓怡,可是我亲耳听到你给苏亦晴打电话时,叫她亲爱的。

亲爱的,亲密的爱人,我离那个称谓似乎有千万光年的距离。你依然对我很好。愚人节的时候,我打电话骗你说,我被车撞了在医院躺着。你挂掉电话心急火燎地赶来医院,却看到捧腹大笑的我。我蹦到你面前说:“周暮晨,愚人节快乐!”本以为你又会伸出中指弹我的额头,可你只是脸色铁青地看着我,一言不发。

恐怕连你自己都不知道你沉默的样子有多可怕,仿佛晴朗的天空突然阴黑,所有的色彩在瞬间褪成灰白。

我去摇你的手臂,你用力甩开我。我可怜兮兮地跟在你身后叫你,你也不理我。我不知道你是怎么了,只是一个玩笑而已,难道你真的希望看到我躺在急救室里吗?不知道过了多久,你终于回过头来看我。我的脸色惨白,全身都冒着虚汗,头发湿漉漉地搭在额头上,整个人像一只残破的风筝。

你被我吓到了,你焦急地问我是不是不舒服。我却在你开口的那一瞬间粲然而笑,你不生气了就好。你望着我,眼睛里有什么东西一闪一闪的,像启明星一样明亮。

人来人往的街头,车辆川流不息,路灯划伤静谧的夜空,我们在一片嘈杂声中有了一次认真的对话。你说:“亦晴回来了,今天下午到,我答应去接她。可是你打电话说出了车祸,我就马上赶来了,我没想到你骗我。”

我的眼泪不能抑制地掉下来:“对不起,我不是故意的。”

你叹着气,皱着眉头拍我的头:“好啦,没事,你是小孩子,我不该怪你的。”

我把你的手扯过来盖在我的脸上,我的眼泪全部落在你的手掌里。至少也有一次,不是吗?至少这一次你是选择了先来见我,只要有一次就该觉得满足了,应该是这样吧。我的声音那样沙哑,语气却又那样镇定:“周暮晨,你对我动过心吗,哪怕一分钟的喜欢过我吗?”

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死死盯着你的眼睛,你凝视了我好半天,然后把头转到一边。我清楚地听见你说:“对不起。”

人间的四月天啊!为什么我感觉寒风渗进了骨髓,原来都是我自己的幻觉,原来都是一厢情愿的误会。

你好像以为我会号啕大哭。我望着你焦虑的神情反而释然了,我不难过,因为我喜欢你呀,我比世界上其他所有人都要喜欢你,我比喜欢世界上其他所有人都要更加喜欢你呀。

你的表情变得好奇怪,从来都没见过你那么难过的样子,平时含着笑的嘴角下垂到一个悲伤的弧度。你把自己手腕上的佛珠取下来,蛮横地戴在我的手腕上,然后把松紧调整好,你边弄这些边说:“这是我妈妈在世的时候帮我求来保平安的,现在我送给你,你给我老实地戴着,永远都不准取下来。”

我终于“哇”的一声哭了,我的耳洞都发炎了,16个小孔的疼痛提醒着我16岁的这一年,爱,而不得。

苏亦晴本人比照片更漂亮,我看到你们牵着手走在一起时会想起一句话:他们是灰扑扑的人群中唯一穿着红色衣服的人。你们真好看,后来你叫我小美人的时候我都很心虚,都说曾经沧海难为水,有了她这样的美女在身边,我这等庸脂俗粉哪里还入得了你的法眼。

她回学校来看望老师。很多低年级的小妹妹闻讯,都去瞻仰这个传说中有史以来最有才华的校花。老师们都对她啧啧称赞,只是转个身又会叹息这么好的女孩子为什么跟你在一起。你始终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少年,可你是一个听话的孩子。很久之后,我从别人那里知道,苏亦晴是你妈妈最喜欢的女孩子,而你不愿意违背亡母的心愿,所以即使她在国外曾经背叛过你,你依然选择她而不是和我在一起。

我就知道,天时地利人和的不仅是欢喜,还有错过和遗憾,比如我和你。

晚上你们请了很多人吃饭,你也打来电话叫我,我死活不肯去。你在电话那头沉默了半天,后来压低声音说:“林卓怡,就算我求你了。”你一说这样的话,我就丢盔弃甲了,可是在饭桌上,我什么都吃不下。亦晴看着我,眼神里有些狐疑,我心虚得要命,还得硬撑着装作什么事都没有。

中途她叫我陪她去街对面药店买点儿胃药,付钱时她随口问我有没有零钱,我连忙打开钱包翻。就在我打开钱包的那一瞬间,我知道自己犯了一个错,你们的合影在我的钱包里端端正正地放着,照片上的两个人看上去那样相亲相爱,我这个旁观者霎时沦为小丑。

我应该是第一女配角吧,想趁女主角不在的时候加点儿戏份,可是导演说,剧本早就写好了。女主角回来了,配角的戏也就落幕了。

她的脸背着光,我看不清楚她的表情,她淡然地问我:“你喜欢他是吗?可是没有用的,你的喜欢是没有结果的。”我笑了,我喜欢他是我自己的事,要什么结果呢?

是你让我明白,爱情可以是永远不忘记,爱情可以是永远不放弃,有时候,爱情可以是一个人的事情。

亦晴向我要那张照片,我迟疑着要不要交出来。她一句话就粉碎了我的迟疑,她说:“不要留恋了,他马上就要跟我一起出国了,我这是为你好,彻底死了心才不会难过。”

我呆住,紧接着,心脏深处有剧烈的绞痛,耳朵里有巨大的轰鸣,好像有一只大手扼住我的喉咙,发不出一点儿声音。不知道过了多久,我才恢复过来,可是声音陌生得连自己都不认识了,嗓子里仿佛落满了灰尘。“既然如此,这张照片就留给我做个纪念吧。”

晚上在酒吧里,你们都围在一起喝酒,我要了很多长岛冰茶。我一直都以为那是茶,因为我不想喝醉了乱说话,可是几杯下肚我才知道,原来长岛冰茶不是茶,它是酒。所有的记忆都浮上了水面,我还清楚地记得你第一次来找我的时候,满脸笑容地问我是不是林卓怡。那时候,我根本就不觉得你是传闻中放荡不羁的男孩子,你那么好,笑容温暖得像冬日午后的阳光,直抵灵魂最深处。

你过来看我,我醉眼蒙眬地望着你笑,今宵剩把银照,犹恐相逢是梦中。你说:“你醉了。”可是我知道我没醉,我比任何时候都要清醒。我挽起裤脚露出脚踝给你看,一个黑色的“周”字。

亲爱的,这是你的姓氏,我的故事。

那是你最后一次在我身边出现,三天后,你和苏亦晴一起登上去波尔多的飞机。你终于彻底离开了我。

你走之后,我将自己封闭了起来,我无法再喜欢任何人了。你仿佛是一个标本,冻结在松脂里,成为一块晶莹的琥珀。

我一路成长,渐渐地失去了最初的澄澈,可是你带给我的印记,我都还留着。

2007年的夏天,我一边听着《梦醒了》,一边在网上看你和亦晴的订婚照。你们都穿着很普通的衣服,可是相扣的十指上有两枚熠熠生辉的戒指。

我一边抽你爱的万宝路,一边想一些事情。

让时间倒退到2003年的那天下午,你带我去酒吧喝酒,你要了“杰克·丹尼威士忌”,我要了“蓝精灵”。后来你喝了很多很多,神志渐渐模糊,把我当成了亦晴,你抓着我问为什么要背叛你。喝醉的你力气真大,我完全无法挣脱,然后你把我带回你家。

是的,在你家里,你对我做了那样的事。可是你根本都不记得我是谁了,你叫我,亦晴,亦晴。

从你家出来之后我去穿了耳洞,我的脸上还有因为羞涩而泛起的红潮。我最珍贵的给了我最喜欢的人,我不觉得你要对我负责,我自己的事情自己负责。我穿了16个耳洞,代表我16岁时认识你,把最美好的年华献给你。

然后是愚人节那天,我打电话叫你去医院接我,你看到我安然无恙地站在你面前时,火冒三丈,因为我耽误了你去接亦晴。我在你身后追的时候,感觉到自己马上就要死掉了,幸好你后来还是不生我的气了。

你生气的样子好可怕,所以我永远都不会告诉你那天我其实是去医院做了个手术。什么样的手术呢,就是有了宝宝却不能生下来就要做的手术。我说过,我自己做的事情自己承担责任,我真的一点儿都不怪你,你有什么错呢,都是我心甘情愿的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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