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金秋看着直乐。
“哥,想不到我亲爱的是你的弟弟,真是亲上加亲,太好了,哥,有空可一定到我们家坐坐。”安可妮热情邀请道。
“你们的家?”南宫忌真是消化不了。
“是啊,哥,我和可妮的家,我们昨晚在酒吧一见如故,经过慎重考虑,我们决定住在一起了,明天我就买房子。”
只考虑一晚,还慎重?
南宫忌真的希望安可妮能一辈子不考虑南宫千寻。
看着倒是合适,一样的怪异,一个打扮得神秘,一个打扮得诡异,到哪儿都能吸引大家的目光,所谓天生绝配。
“你们可想仔细了。”南宫忌是一千一万个不想安可妮和南宫千寻绑在一起。
“想好了,合得来就结婚,合不来就散伙。”安可妮笑呵呵道。
王金秋听得目瞪口呆。
这也太随便了。
一早就不顺,还好,上班时安可妮没去,估计有了新恋情,安可妮没空玩生意了。
南宫忌就奇怪,这位大小姐就这种商业定性也能赚到这么多钱。
钱难道真是玩出来的?
那个爱德华也看不出有什么经商才能。
真是奇了怪了。
算了,一个南宫千寻已经够他头大的了,不要再想别的事情了。
事情很明显,南宫千寻走安可妮的路线接近他。
南宫千寻决意认哥,真的是找亲情这么简单吗?
不是为亲情,那又为什么?
南宫千寻的资产远远超过自己,应该不会看上自己这块肉了,而且就算看上了,那强攻就行,不用这么费神,讨自己的好。
早上没吃几口,南宫忌早就饿了,提早下班回来吃饭,还是陪着姚新蝶吃有胃口。
走到家门口,发现邻居正在搬家。
前几天还在一起聊,夸这里如何如何的好,为何突然搬了?
“不知道谁这么傻,出千万买这房子。”南宫忌听得人议论。
南宫忌心感不妙,冲进屋里,找到屋主人:“请问这房子卖给谁了?”
“一个漂亮的女人,叫珍珍。”
还好,不是安可妮,也不是南宫千寻,那就好,那就好。
南宫忌可不想讨厌的弟弟,和不能得罪的烦人的安可妮住在眼面前。
南宫忌心里稍稍心安了些.
还好,所谓的弟弟没有杀进家门.
如果可以,南宫千寻一辈子不要接近他的家.。
被逼当哥的命运就认了。
可是世上有一个墨非定律:你越害怕发生的事情,越是会发生。
南宫忌中午时房主告诉他,房子卖给了一个叫珍珍的女人。
晚上回来,南宫忌就看到那个令他窒息的黑色面纱。
安可妮就是珍珍,珍珍就是安可妮。
最讨厌的是:安可妮身边站着一个画眼影的,化成灰南宫忌也能认出来的南宫千寻。
“哥,我的亲哥。”看到发愣的南宫忌,南宫千寻像燕子一样飞过来,像老虎一样扑上来,搂着南宫忌的脖子就是狠狠的熊抱,抱完高兴的跳起来道:“哥,这么巧,你也住这里。”
真是太能装了!
如果现在住的房子是南宫忌的,他一定明早就搬家。
可是这是姚新蝶的产业。
南宫忌只能干笑领受南宫千寻的拥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