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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或者,多年后,他突然醒悟爱的人是她,千里迢迢跑来找她,她平静以待,像个老朋友一样聊天,晚饭时,她微微欠身:“抱歉,我要去接儿子了。”
每一种,都能让她从深重的痛苦里找到短暂的快!感。
这种类似于催眠的想象就像一味疗伤剂,会让她的伤口一点点的逾合。
可她千算,万算,却算不到,两人的相遇,竟然是在她最最狼狈,最最难堪的时候。
宝宝望着他,干净的白衬衫,干净的手指,干净的脸庞,干净的目光。
一切都没有变,他还是那个喜欢穿白衬衫,从脏乱的男宿舍里出来仍就一身淡淡青草气息的男人。
不管时间走过多久,他的眸子都没变过,冷清,干净,疏离,却又坚定。
这个她爱了七年的男人。
恍惚中,胸口钝钝的痛了一下,她握住拳,却感觉掌心如火烧般的疼。
厉风染夹着戒指,静静的望着面前的女人,那目光里没有情绪,只有平静。
平静的可恨!
她一身灰尘,毛衣的扣子开了一半,袖子脱了扣,头发乱蓬蓬的散成一片,裤子脏了,鞋带也开了,脸上还有几条浅浅的红痕。
真是太狼狈了。
可是她狼狈的时候,他见得多了。
厉风染看向手里的戒指,目光始终平静如水,直到看到戒指内壁上那一串英文缩写。
宝宝忽然抬起头,小小的手心伸过去,声音冷硬:“还我。”
厉风染看向她。
宝宝的眼角被人打了一拳,破开了一道口子,此时又红又肿,更显得她可怜无比。
厉风染静了静,伸手入口袋,拿出手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