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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五十六章 禽兽不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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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诅咒他,诅咒他菊花朵朵开……”

“神马玩意,他那张臭屁脸,我当时真想抽他一顿大嘴巴……”

“你还用手抽他??你也不怕弄脏了手,要是我,直接脚丫子伺候……”

“这个姓于的老王八蛋,不把咱们的命当回事儿,要是放到战争年代,杀良冒功都不是没可能……”

战士们七嘴八舌地指责于大司令,战士们骂街不利索,但是骂的都特够劲儿。

“小于呀,你听听,这就是民心呀,那个于大成,独断专行,他倒台的日子不远了……”刘福新胖嘟嘟的身体上去颇有喜感,走起路来一摇三晃,就跟大狗熊一样,“这姓于的,上辈子准没干过好事儿,缺了八辈子德了,应该让他断子绝孙,白发人送黑发人……”

他的身边儿,是骑在熊背上,一脸沉吟之色的王正。

“就是,下次再见了他,我一定揍的他满地找牙,狗嘴里吐象牙……”朱臣挥了挥拳头,信誓旦旦的说道。

“闭嘴……”于忠诚终于忍受不住了,气的肺都快炸了,吓得朱臣连忙闭嘴,不敢再多说话了。

不光朱臣,原本大声指责于大司令的战士们,也都乖乖的闭上了嘴。

于忠诚先是瞪了朱臣一眼,然后怒视着刘福新:“你凭啥诅咒我??”

“小于,你这小子怎么听不出好赖话呀??我说的姓于的,是于大成那个王八蛋,又不是你……”刘福新咧了咧嘴,说道。

“我就是于大成那个王八蛋的儿子……”于忠诚咬牙道。

静……

此时,只有一个静字,才能形容此时的场景,战士们经过连续几天的残酷厮杀,早就能做到处变不惊了,但是听到这个消息,他们还是惊呆了,此前,他们谁都没有想到,于大团长竟然有这么硬的背景。

刘福新更是张大了嘴,一脸的难以置信,这个世上,有做爹的把儿子推出来送死的么??

“这个于大成呀……”王正叹息一声。

“这个……这个于大成,真是禽兽不如呀……”刘福新有些尴尬的说道。

虎毒不食子,于大成能让自己的儿子来送死,那真是比老虎还要狠毒了。

“骂他吧,可劲儿的骂他吧,但是,不要再说断子绝孙的话了,更别说白发人送黑发人,哥真的伤不起……”于忠诚一脸郁闷的说道。

“……”刘福新无语。

“那个,原来是这么回事儿……”朱臣感觉自己的脸上火辣辣的,虽然于大司令的所作所为,让人相当的不爽,但是,他能下这样的决断,也真是让人敬佩。

一群战士们,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,骂那个把自己儿子推出来送死的大司令么??他们现在,真的有些张不开嘴了。

“兄弟们,送到这里就行了,我们团的火种,还是要保留下来的,你们就不用跟我去了……”于忠诚眼神中带着欣慰,望着一个个脏兮兮的战士,“都回去吧,去把我们的精神传承下去……”

“团长……”战士们并没有说话,只是推了一个小排长站了出来,这个排长是队伍中除了于忠诚之外,级别最高的了,因为其他的军官,都已经牺牲了。

“回去吧,把我们的精神传承下去……”于忠诚望着这个小排长,“这种精神里,有我们的前辈,我们的兄弟付出的鲜血和生命,让他们,以另一种方式,活下去吧……”

“团长,如果我们回去了,还有什么资格去传承这种精神呢??难道让一群逃兵,去告诉新兵们,在战场上,要顽强奋战,不要抛弃任何兄弟么??我们没那么厚的脸皮……”小排长的话,掷地有声。

“你们没有接到上级的命令,所以,不算上战场……”于忠诚说道。

“可我们已经上来了,上来了,我们还能退出去么??”小排长的语气很坚决。

“好吧……”于忠诚淡淡一笑,“算你们是志愿兵了,不过,家里独子的,现在退出,然后立刻返回西安市,这是命令……”

“团长……”朱臣语气中有些犹豫,“在家里是独生子的,都已经牺牲了,说起来,咱们团里,就团长是独生子女……”

“……”于忠诚再次无语,想到那一个个战死的兄弟,不由得热泪盈眶。

“团长,别耽误时间了,咱们赶紧上路吧……”小排长催促道。

“好,出发……”于忠诚长舒了一口气,调整好心情,继续向着始皇陵进发,走了两步,脚步稍停:“王大爷,刘大爷,你们两位回去吧,我知道两位得起我于忠诚,但是我不能让你们跟着我去送死……”

“我和老刘,都有功夫在身,不会拖累你们,我们跟你们同去,可以把功夫传给你们,虽然没办法让你们速成,但是也能让你们多一分活下来的机会……”王正一脸正色的说道。

“我们是自由身,不受你们军队管辖,咱还是正部级待遇呢,你可别领导我们……”刘福新摆弄着手中的小黄鸟儿,说道。

“两位随便吧……”于忠诚和这两位老爷子的接触并不多,但是,通过昨天的战斗,让他知道,这两位老爷子,都是绝世高人,恐怕就算在昨天那样的妖兽群中,全歼没可能,但自保是绝对没有问题的。

于是,刚刚撤离始皇陵的一群战士和两个老头儿,又重新返回始皇陵,那个他们昨天才撤离的地方。

要说野味儿,一般来说,都是有些异味儿的,尤其是杂食性的野兽,更是什么东西都吃,很容易就感染了各种植物菌类的怪味儿,所以说,要想吃出野生动物的野味儿来,那需要在配料上下工夫。

怎么消除野味的异味,突出野味儿的这股‘野’的味道,对新手来说,是很难把握的,但是对山里人来说,收拾野味儿其实就跟大家收拾一只老母鸡差不多。

切成一块块儿的兔子肉,在锅中咕嘟咕嘟的翻滚着,散发出一股带着野性的香味儿,花椒大料陈皮之类的,也放了一大堆,此外有几块树皮状的东西,在锅中沉浮着。

“各地做兔子肉的方法都不同,一般都是就地取材,用一些当地产的调料,来祛除肉里的异味儿……”张文革拿着勺子,舀了点儿滚烫的汤水,倒进一个碗里,然后轻轻的喝了一口,咂巴咂巴嘴,“咸了点儿,正好……”

汤水咸了,但是肉并不会也像汤似的那么咸。

“以前人们不吃猪肉,为什么呀??就是因为猪肉味儿大,肉还糙,那时候的猪肉,基本上跟野猪肉也差不多……”郑东方拿着一根木棍,在火堆底下扒拉着,火堆下面,埋着叫化鸡呢,是小白丁抓到的那只野鸡,巨大的泥球要用滚烫的炭火埋起来。

“这个我知道,以前的人们,多吃牛羊肉跟鱼肉,少有吃猪肉的,猪肉又叫豕肉,一般来说,也是下层社会的人才吃……”张海通盯着火堆中的巨大泥球,馋的直吞口水。

“在‘鲁提辖拳打镇关西’里面儿,好像镇关西就是卖猪肉的吧??”卞兰兰对张海通总是有些意见,源于第一次露营的时候,张海通对她的调戏。

“《水浒传》是明代的小说,到了明代的时候,猪肉里的异味儿已经不是很大了,所以达官贵人也会偶尔吃点儿,你不能通过明朝的话本小说,来猜测宋朝人的饮食习惯……”张海通说道。

“我就猜了,你能把我怎么着???”卞兰兰瞥了瞥小嘴儿,“明朝的人,不算以前的人呀??人家就吃猪肉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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